三部门鼓励企业参与社会足球场建设
为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扩大足球场地设施有效供给,为足球运动在全国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设施基础,国家发改委、体育总局、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同制定了《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从开展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的政策亮点来看,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是政府支持。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地方政府通过支持政策清单,推出政策组合拳,政策支持力度大、举措实。二是企业运营。社会足球场地设施的供给主体和支持对象是市场主体,不分内资、外资、国有、民营、营利、非营利,都一视同仁、平等参与。三是充分竞争。专项行动不搞“点球式”支持,鼓励城市和企业自愿申报。优先考虑积极性高、足球发展基础好、敢于政策创新的城市,优先支持实力雄厚、服务优质、诚实守信的建设运营主体,创新足球场地建设运营模式。
上述负责人表示,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降低企业建设运营成本是关键。为实现这一目标,《实施方案》打出“一补两包一融”组合拳。“一补”是中央预算内的投资补助。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对新建11人制、5人制、7人(8人)制足球场进行补助。“两包”是政府的政策包和企业的服务包。政策包是指,参与专项行动的试点城市,要按要求研究提出支持政策,破解企业参与的难点问题。政策包分为必选项和自选项,必选项从土地、规划、价格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自选项从金融、人才等方面为地方提供了备选政策工具。服务包是指,企业受到支持后,要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培养和推广足球文化、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承担社会公益责任等。“一融”是组合融资支持。鼓励通过开发性金融、商业信贷、发行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国家发改委上述负责人表示,总之,就是要形成多方合力,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提供更多更好的足球场地设施服务。(记者苏诗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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