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推行涉税执法容缺容错机制 宜昌自贸片区改革入选全国最佳案例
本网讯(记者高炜、通讯员周婷婷)7月23日,商务部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31个“最佳实践案例”,由宜昌自贸片区管委会、市税务局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的涉税执法容缺容错改革案例入选其中。
该机制推行之前,纳税人办理业务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并且符合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受理。如果出现非主观故意的涉税漏报事项等过错行为,将没有申述机会,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严重时,还会遭到信用评价降级、纳入黑名单的处罚。
为了最大限度为纳税人“松绑”,去年7月份以来,宜昌自贸片区管委会、市税务局联合开展涉税执法容缺容错改革。容缺,既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只要不是关键性资料缺失或有误,经审查后税务机关先予办理涉税业务,由纳税人承诺事后补齐资料。容错,即纳税人因税收政策界定不明、税收政策调整、突发事件、不可抗力、过失行为等情形出现涉税过错行为,可以享受容错待遇。
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帮助纳税人纠错。在执法上,更多采取预警、提醒、纳税评估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纠错改正,最大限度地减少涉税风险。在管理上,对纳税人符合条件的税务管理事项不做负面评价。
去年9月,税务部门稽查某科技公司时,发现其从省外客户处取得的少数票据不合规,从而少缴税款29万余元,深入调查后发现是被对方蒙骗所致,属于明显的非主观故意。随后,税务部门启动容错机制,在企业补足税款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避免了企业商业信誉损失。
同时,对风险较大的事项,该机制则慎用“容缺容错”,特别是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纳税人不予适用,旨在达到保护诚信者、惩戒违法者的目的。
据悉,宜昌自贸片区推行涉税执法容缺容错机制以来,已为纳税人办理容缺容错事项131次,避免企业直接税收风险1115万元,减少税收损失6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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