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发布高温提示超40℃停止露天作业
本网讯(记者袁满,通讯员宋成梓、吕文艳)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建筑工地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前,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加强高温期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提示函,提出明确要求。
我市已连续多日持续高温晴热天气,提示函要求,各建筑工地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同时,市住建局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广大一线施工人员,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及时提供防暑降温食品、饮品和药品,在员工集体宿舍安装风扇或空调等降温设备,做好针对高温季节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应急培训工作,让作业人员掌握高温中暑预防常识和救援知识,确保施工作业人员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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